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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深化“放管服”“

来源:黑龙江医学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10-14 02:38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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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

各市(行署)卫生健康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警示教育大会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措施通知如下:

一、推行承诺审批制度。非主审材料容缺后补,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按照“你承诺、我审批,你违诺,我撤销”的原则,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和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的,在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要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在承诺期限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承诺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二、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行设置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眼科医院等10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权限分别(委托)下放至市级和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在卫生健康部门办事服务窗口及政务网站公开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提供社会办医综合指南服务,逐步实现社会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数由投资主体自主决定。

三、持续深化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优化准入服务。依托电子化注册系统,实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等事项网上办理,医师执业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时限由20日压缩至12日。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3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四、取消所有办事事项中的兜底条款,清理取消全部没有法定依据的事项和证明材料。

五、公共场所实行告知承诺制。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许可证。

六、在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框架下依托省远程医疗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和远程医疗服务。依托实体医院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医疗机构可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并应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进行登记后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医院、医务人员、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七、推行承诺审批和“帮你办”服务,努力实现最简审批。定期举办优化营商环境开放咨询日活动,开展与行政审批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把“帮你办”做实做好。

八、进一步优化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审批服务,涉水产品部件(原材料)的卫生安全合格证明由申请企业或供货商提供均可;产品仅外观或品牌不一致,部件(原材料)、工艺流程一致的,申请新证时无需对部件(原材料)、成品重复检测;更换部件(原材料)的,如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不变,提供部件(原材料)卫生安全合格证明(或卫生安全检测报告)并对成品进行卫生安全检测后申请变更即可;前置过滤器无需提供功能性检测报告;生产厂房搬迁的,部件(原材料)、工艺流程不变,通过生产能力审核即可申请变更。

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办理过程中,所生产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不需要用水的不需要提供水质检测报告。申请延续许可的质量保证体系不变的,不再提交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更好的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保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成效。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月21日

文章来源:《黑龙江医学》 网址: http://www.hljyxzzs.cn/zonghexinwen/2020/1014/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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